水利部辦公廳印發2024年全國水利工作會議重點工作任務分工方案

2024-03-26 14:16:30 次瀏覽 分類:公司新聞

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
2024年全國水利工作會議重點工作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辦督〔2024〕19號
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
     《2024年全國水利工作會議重點工作任務分工方案》已經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各司局各單位要認真梳理對照分工方案確定的重點任務,對本司局本單位牽頭和參與的各項任務,逐一細化實化落實措施,精準年度目標、精準落實責任、精準時間節點,確??闪炕?、可考核,形成本司局本單位貫徹落實實施方案。流域管理機構要切實履行流域統一治理管理職責,全面抓好各項重點任務在本流域的貫徹落實。各司局各單位貫徹落實實施方案應于2024年2月20日前送辦公廳備案。
各司局各單位要全面建立本司局本單位工作臺賬,對牽頭任務主動擔當、統籌協調,對參與任務積極配合、通力協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度,不折不扣抓落實,雷厲風行抓落實,求真務實抓落實,敢作善為抓落實,扎實推動各項任務取得實質性進展和標志性成果。辦公廳加強對全國水利工作會議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的跟蹤督辦,建立2024年水利重點工作任務總臺賬,定期調度進展,實行閉環管理、對賬銷號,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水利部辦公廳
 2024年1月22日
2024年全國水利工作會議重點工作任務分工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和關于治水重要論述精神,扎實做好2024年水利工作,全力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現就2024年全國水利工作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任務,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加快完善水旱災害防御“三大體系”
(一)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體系
1.完成七大流域防洪規劃修編基礎工作。準確把握流域特點及洪水特征,科學布局水庫、河道、堤防、蓄滯洪區建設,全面提升流域防災減災能力。(責任單位:各流域管理機構,規計司、防御司、水文司,信息中心、水規總院、水科院、南科院,列在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完成時限:12月31日)
2.開工建設沅江宣威水庫。(責任單位:長江委,規計司、建設司、水保司、移民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8月31日)
3.開工建設長江干流銅陵河段治理工程。(責任單位:長江委,規計司、建設司、水保司、移民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5月31日)
4.加快華陽河、康山等蓄滯洪區項目建設。(責任單位:長江委,建設司、防御司、規計司;完成時限:12月31日)
5.高標準推進古賢水利樞紐建設,打造黃河流域水利樞紐新標桿,支撐保障黃河長久安瀾。(責任單位:黃委,規計司、建設司、水保司、移民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其中工程開工時限為6月30日)
6.加快推進黑山峽水利樞紐前期工作。(責任單位:黃委,規計司、建設司、水保司、移民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7.開工建設黃河干流四川、青海、甘肅、寧夏、內蒙古河段治理工程。(責任單位:黃委,規計司、建設司、移民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8.開工建設沙潁河昭平臺水庫擴容。(責任單位:淮委,規計司、建設司、移民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8月31日)
9.開工建設淮河干流峽渦段、浮山以下段行洪區調整和建設工程。(責任單位:淮委,規計司、建設司、移民司、防御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10.全面完成海河流域水毀水利設施修復重建任務。(責任單位:海委,規計司、建設司、運管司、農水水電司、防御司、水文司、南水北調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6月30日)
11.加快陳家莊、張坊水庫前期工作,針對重要保護對象擴大或開辟分洪通道。(責任單位:海委,規計司、移民司、防御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12.實施海河流域骨干河道治理及堤防達標建設。(責任單位:海委,規計司、建設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13.實施海河流域中小河流和山洪溝治理。(責任單位:海委,建設司、防御司;完成時限:12月31日)
14.開工建設獻縣泛區、東淀等蓄滯洪區。(責任單位:海委,規計司、建設司、防御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0月31日)
15.開工建設柳江洋溪水庫。(責任單位:珠江委,規計司、建設司、水保司、移民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16.全面推進珠江流域河道綜合整治和堤防達標建設。(責任單位:珠江委,規計司、建設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17.全面完成松遼流域水毀水利設施修復重建任務。(責任單位:松遼委,規計司、建設司、運管司、農水水電司、防御司、水文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6月30日)
18.推進遼河干流堤防全線達標。(責任單位:松遼委,建設司、規計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19.開工建設曹娥江鏡嶺水庫。(責任單位:太湖局,規計司、建設司、水保司、移民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8月31日)
20.開工建設交溪上白石水庫。(責任單位:太湖局,規計司、建設司、水保司、移民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二)加快完善雨水情監測預報體系
21.按照“應設盡設、應測盡測、應在線盡在線”原則,統籌結構、密度、功能,重點圍繞流域防洪、水庫調度實際需求,加快構建氣象衛星和測雨雷達、雨量站、水文站組成的雨水情監測預報“三道防線”,積極推進暴雨洪水集中來源區、山洪災害易發區以及大型水庫、重大引調水工程防洪影響區測雨雷達組網建設,加密雨量站、水文站,推進新技術、新裝備研發推廣應用,提高各類水文測站的現代化測報能力。加快產匯流水文模型、洪水演進水動力學模型研發應用,加快遙感、激光雷達等觀測技術應用,實現云中雨、落地雨、本站洪水監測預報并延伸產匯流及洪水演進預報,進一步延長洪水預見期、提高洪水預報精準度。(責任單位:水文司、規計司、防御司、三峽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國科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科院、南科院、科技推廣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三)加快完善水旱災害防御工作體系
22.錨定“人員不傷亡、水庫不垮壩、重要堤防不決口、重要基礎設施不受沖擊”目標,貫通“四情”防御,強化“四預”措施,繃緊“四個鏈條”,依法嚴格落實各方面防汛抗旱責任制。(責任單位:防御司、建設司、運管司、水保司、三峽司、南水北調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科院;完成時限:6月30日)
23.健全汛前檢查機制,加大對水庫大壩、溢洪道、放空設施、堤防險工險段、穿堤建(構)筑物、淤地壩等關鍵部位隱患排查整治。(責任單位:監督司、建設司、運管司、水保司、防御司、三峽司、南水北調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調水局、南科院;完成時限:6月30日)
24.科學精準調度流域防洪工程體系,系統運用“攔、分、蓄、滯、排”措施,最大程度發揮減災效益。(責任單位:防御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科院;完成時限:10月31日)
25.強化蓄滯洪區運用及人員安全保障措施。(責任單位:防御司、財務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水科院;完成時限:6月30日)
26.強化水庫、堤防巡查防守和險情搶護。(責任單位:運管司、防御司,各流域管理機構;完成時限:10月31日)
27.完善超標準洪水防御預案。(責任單位:防御司、運管司、水保司、水文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科院;完成時限:6月30日)
28.細化實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責任單位:建設司、南水北調司,各流域管理機構;完成時限:6月30日)
29.強化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災害防御,動態調整山洪災害預警閾值,健全臨災預警“叫應”機制。(責任單位:防御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科院;完成時限:6月30日)
30.堅持旱澇同防同治,加強中長期旱情預報,精準范圍、精準對象、精準時段、精準措施,提前儲備、科學調度抗旱水資源,確保城鄉供水安全和灌區農作物時令灌溉用水需求。(責任單位:防御司、農水水電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科院、灌排中心、南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二、全面推進國家水網建設
(四)實施國家水網骨干工程
31.加快推進南水北調后續工程高質量發展,抓緊完成總體規劃修編,加快推進西線先期實施工程前期工作,深化東線后續工程可研論證,加快完善國家水網主骨架和大動脈。(責任單位:規計司、南水北調司,長江委、黃委、淮委、海委,信息中心、調水局、水規總院、水科院、發研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32.完成東北、西北、西南、東南等區域水網規劃編制。(責任單位:長江委、黃委、珠江委、松遼委、太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規計司、水資源司、農水水電司、調水司,信息中心、調水局、水規總院、水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33.高質量建設中線引江補漢工程。(責任單位:南水北調司,長江委,調水局;完成時限:12月31日)
34.加快實施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防洪安全風險隱患處理。(責任單位:南水北調司、建設司、運管司、河湖司,調水局;完成時限:12月31日)
35.做好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工程竣工驗收準備工作。(責任單位:南水北調司,調水局、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36.全面檢視“十四五”規劃確定的國家水網骨干工程推進情況,扎實做好前期論證,加快推進立項實施。(責任單位:規計司、防御司、水保司、調水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五)推動各層級水網協同融合發展
37.加快完善區域水網建設規劃布局,持續推進國家區域重大戰略供水保障工程建設,加強區域水資源互聯互通、聯合調配、豐枯調劑,加快推動省市縣級水網規劃建設,高質量建設水網先導區,打通國家水網“最后一公里”。(責任單位:規計司、水資源司、農水水電司、調水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調水局、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38.開工建設四川引大濟岷等工程。(責任單位:長江委,規計司、建設司、水保司、移民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39.推進甘肅白龍江引水工程前期工作。(責任單位:規計司、水資源司、全國節水辦、水保司、移民司、調水司,長江委、黃委,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40.推進青海引黃濟寧工程前期工作。(責任單位:黃委,規計司、水資源司、全國節水辦、水保司、移民司、調水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41.深化海南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前期論證。(責任單位:珠江委,規計司、水資源司、全國節水辦、水保司、移民司、調水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7月31日)
42.深化淮河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前期論證。(責任單位:淮委,規計司、水資源司、全國節水辦、水保司、移民司、調水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43.力爭開工建設貴州花灘子水庫。(責任單位:長江委,規計司、水資源司、水保司、移民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44.力爭開工建設廣西長塘水庫。(責任單位:珠江委,規計司、水資源司、水保司、移民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45.深化重慶福壽巖水庫前期論證。(責任單位:長江委,規計司、水資源司、全國節水辦、水保司、移民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六)建構現代化水庫運行管理矩陣
46.強化數字賦能,實施全覆蓋、全要素、全天候、全周期“四全”管理,完善體制、機制、法治、責任制“四制(治)”體系,強化預報、預警、預演、預案“四預”措施,加強除險、體檢、維護、安全“四管”工作,提升水庫運行管理精準化、信息化、現代化水平。(責任單位:運管司、政法司、建設司、河湖司、監督司、防御司、水文司、國科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規總院、水科院、發研中心、大壩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47.今年汛前完成承擔防洪任務的大中型水庫庫容曲線復核。(責任單位:運管司、防御司、水文司、三峽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規總院、大壩中心;完成時限:6月30日)
48.強化庫區、壩體、下游河道監管與問題整治,維護水庫庫容安全、工程安全、河道安全,科學推進水庫減淤清淤。(責任單位:運管司、河湖司、水保司、三峽司按職責分工負責,政法司、監督司、防御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大壩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49.開展水庫不動產登記試點。(責任單位:運管司,發研中心;完成時限:9月30日)
50.加快實施312座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責任單位:建設司、規計司,各流域管理機構;完成時限:12月31日)
51.加快實施2906座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責任單位:運管司、財務司、規計司,各流域管理機構;完成時限:12月31日)
52.今年汛前完成8623座水庫雨水情測報設施、8706座大壩安全監測設施建設。(責任單位:運管司,各流域管理機構;完成時限:6月30日)
(七)加強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53.加快實施三峽后續工作規劃。(責任單位:三峽司,長江委,水規總院、水科院、移民管理咨詢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54.抓好三峽庫區危巖崩塌防治。(責任單位:三峽司,長江委;完成時限:12月31日)
55.強化三峽水庫綜合管理。(責任單位:三峽司,長江委,水科院、發研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56.精準實施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工程年度水量調度,進一步提升工程效益。(責任單位:南水北調司,長江委、淮委、海委,調水局;完成時限:10月31日)
57.加強白蟻等害堤動物防治,實現防治工作制度化、專業化、常態化。(責任單位:運管司、財務司、國科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水規總院、水科院、河湖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58.持續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和工程管理保護范圍劃定。(責任單位:運管司、農水水電司、調水司,各流域管理機構,調水局;完成時限:12月31日)
59.推動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落地見效,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風險隱患。(責任單位:監督司、建設司、運管司、水保司、農水水電司、水文司、三峽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直屬單位、直管工程各管理單位;完成時限:12月31日)
60.實施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責任單位:監督司、建設司,各流域管理機構;完成時限:12月31日)
61.嚴格落實工程建設質量終身責任制,健全項目組織實施體系,強化建設進度、質量、安全、資金監管,確保建成民心工程、優質工程、廉潔工程。(責任單位:建設司、水資源司、運管司、水保司、農水水電司、監督司、防御司、水文司、三峽司、南水北調司,建安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三、夯實鄉村全面振興水利基礎
(八)推動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
62.深刻認識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推動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標志,抓緊編制省級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規劃,優化布局、改善結構,強化管理、提質增效。(責任單位:農水水電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水科院、灌排中心、南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63.以縣域為單元,全面推行“3+1”標準化建設和管護模式,優先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集中供水規?;ㄔO,因地制宜實施小型供水工程規范化建設,實施專業化管理全覆蓋,建立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管理平臺,推進縣域統一管理、統一運維、統一服務,最大程度實現城鄉供水同源、同網、同質、同監管、同服務。全國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2%,規?;┧こ谈采w農村人口比例達到63%。(責任單位:農水水電司、財務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科院、灌排中心、南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64.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深入實施水質提升專項行動,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按要求配備凈化消毒設施設備,強化城鄉一體化、規?;r村供水工程水質自檢和小型集中、分散農村供水工程水質巡檢,健全從水源到水龍頭的全鏈條農村飲水安全保障體系。(責任單位:農水水電司、財務司、水資源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水科院、灌排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65.完善農村供水問題發現、處置、回訪機制和應急預案,提升應急保障和抗風險能力。(責任單位:農水水電司、辦公廳,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科院、灌排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九)推進灌區現代化建設與改造
66.完成全國農田灌溉發展規劃編制,科學布局灌區現代化建設,加快廣西下六甲、四川向家壩等灌區建設,開工建設江西峽江、湖南梅山、云南潞江壩、河南前坪等大型灌區。實施1000處以上大中型灌區改造升級,統籌灌區骨干工程與高標準農田建設,不斷完善灌排工程體系。健全灌區管理運維機制和政策標準,推動農田灌溉自動化、灌溉方式高效化、用水計量精準化、灌區管理智能化。(責任單位:農水水電司、規計司、財務司、水資源司、建設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規總院、灌排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十)實施重點區域水利幫扶
67.統籌推進脫貧地區特別是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境地區水利幫扶,抓好水利定點幫扶工作,一體推進西藏、新疆鞏固拓展水利扶貧成果和鄉村全面振興水利保障工作。大力推進水利項目以工代賑,促進脫貧群眾和低收入人口就業增收。(責任單位:移民司、規計司、人事司、建設司、水保司、農水水電司;完成時限:12月31日)
四、持續復蘇河湖生態環境
(十一)建構河流倫理
68.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的二十大“推進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要求,把自然界河流視作生命體,尊重河流生存與健康的基本權利,深入研究人與河流關系的價值取向、道德準則、責任義務和行為規范,強化規劃、治理、調度、管理等制度約束引導,推動法治、教育、宣傳、科普等環節共同發力,在全社會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進而形成維護河流健康生命的文化認同、觀念自覺,實現人與河流和諧共生。(責任單位:辦公廳、規計司、政法司、水資源司、河湖司、防御司、調水司、國科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水科院、水規總院、水利報社、發研中心、河湖中心、南科院、出版傳媒集團;完成時限:12月31日)
(十二)強化河湖生態流量管理
69.完善河湖生態流量(水位)、地下水水位監測體系,嚴格取用水總量控制和生態流量泄放管理,健全生態流量預警響應機制。(責任單位:水資源司、水文司、調水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規總院、水科院、水資源中心、南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70.開展7400條(個)河湖健康評價。推進幸福河湖建設。(責任單位:河湖司、財務司、水資源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規總院、水科院、發研中心、河湖中心、南科院、出版傳媒集團;完成時限:12月31日)
71.因地制宜推進河湖水系連通和生態補水,加快推進88條(個)母親河(湖)復蘇行動,實現漳河、滹沱河、汾河等26條河流全線貫通,有效提升53條河流生態用水保障條件,穩定白洋淀、七里海等9個湖泊生態水位。(責任單位:水資源司、規計司、財務司、水文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調水局、水規總院、水科院、水資源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72.保持永定河全年全線有水。(責任單位:調水司、水資源司、水文司、南水北調司,海委,信息中心、調水局、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73.力爭實現西遼河干流全線過流。(責任單位:松遼委,調水司、水資源司、河湖司、水文司,信息中心、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74.持續實現京杭大運河水流全線貫通。(責任單位:水資源司、河湖司、水文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海委,信息中心、調水局、水規總院、水資源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75.保障石羊河、黑河、塔里木河生態安全。(責任單位:黃委,水資源司、規計司、調水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76.完成黃河流域小水電清理整改任務,鞏固提升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清理整改成果,強化小水電生態流量監管,規范創建80座以上綠色小水電示范電站。(責任單位:農水水電司、監督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科院、灌排中心、南科院、國際小水電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十三)強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77.完成流域水土保持規劃編制,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協調機制,開展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評估。(責任單位:水保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水規總院、發研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78.加快國家水土保持監測站點優化布局工程建設。實施水土保持空間管控,全覆蓋開展水土保持遙感監測,加強水土流失預防保護,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水保司、規計司、政法司、財務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規總院、水保中心、沙棘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79.加大長江上中游、東北黑土區等重點區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力度。以黃河粗泥沙集中來源區為重點,建設淤地壩、攔沙壩600座,除險加固病險淤地壩、提升改造老舊淤地壩800座。以流域為單元一體化實施小流域綜合治理,建設400條生態清潔小流域。全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6.2萬平方公里以上。(責任單位:水保司、規計司、財務司,長江委、黃委、松遼委,水規總院、水保中心、沙棘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80.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碳匯標準。(責任單位:水保司、規計司、國科司,水科院、南科院、水保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十四)強化江河湖庫保護治理
81.推動重要江河湖庫生態保護治理,加強重要江河源頭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責任單位:水資源司、河湖司、水保司、水文司、南水北調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資源中心、河湖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82.強化丹江口庫區及其上游流域水質安全保障,確?!耙汇逅览m北上”。(責任單位:南水北調司、水資源司、規計司、政法司、財務司、人事司、運管司、河湖司、水保司、移民司、監督司、防御司、水文司、調水司、國科司,長江委、黃委、海委,信息中心、調水局、水規總院、水科院、發研中心、水資源中心、河湖中心、南科院、水保中心、大壩中心、科技推廣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83.加快實施永定河、洞庭湖等重點河湖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責任單位:規計司、水資源司、河湖司、調水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84.嚴格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強化涉河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v深推進河湖庫“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以妨礙河道行洪、侵占水庫庫容為重點,全面整治河湖庫管理范圍內各類違法違規問題。(責任單位:河湖司、政法司、運管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河湖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85.落實全國重點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四個責任人”,全面推行河道砂石采運管理單制度,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責任單位:河湖司、政法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河湖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86.加強鄉村河湖庫管護和山區河道管理,逐一落實各方責任。(責任單位:河湖司、運管司、防御司,各流域管理機構;完成時限:12月31日)
87.建設一批國家水利風景區。(責任單位:綜合事業局,河湖司、運管司、水保司、監督司、防御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1月30日)
(十五)強化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
88.公布新一輪地下水超采區劃定成果,加快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劃定。完善地下水監測站網,加強地下水超采區、海(咸)水入侵區監測分析,實施地下水超采動態預警,強化地下水取水總量和水位雙控。(責任單位:水資源司、水文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規總院、水資源中心、南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89.繼續實施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加強地下水運動規律研究,實施華北地區深層地下水人工回補試點。(責任單位:水資源司、財務司、全國節水辦、農水水電司、監督司、水文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國科司,海委,信息中心、調水局、水規總院、水科院、水資源中心、南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90.全面推進重點區域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持續推進南水北調工程受水區地下水壓采,加強治理成效跟蹤評估。(責任單位:水資源司、財務司、全國節水辦、農水水電司、水文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調水局、水規總院、水資源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五、大力推進數字孿生水利建設
(十六)全面提升水利監測感知能力
91.實施“天空地”一體化監測感知夯基提能行動,全面提升水利對象全要素和治理管理全過程智能感知能力。運用遙感、激光雷達、無人船、水下機器人等技術,動態提取流域下墊面、水下地形等信息。(責任單位:信息中心,水資源司、建設司、運管司、河湖司、水保司、農水水電司、防御司、水文司、三峽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水科院、水保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92.強化水利工程位移形變、滲流滲壓、應力應變等智能監測。(責任單位:運管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科院、南科院、大壩中心,直管工程各管理單位;完成時限:12月31日)
93.推進水利部視頻級聯集控平臺應用和北斗水利規模應用。(責任單位:信息中心,水資源司、運管司、河湖司、防御司,水規總院、水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94.強化資源共建共享,按照數字孿生需求加快完善水利行業各類技術標準規范。(責任單位:國科司、規計司、水資源司、建設司、運管司、河湖司、水保司、農水水電司、防御司、水文司、三峽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信息中心、水規總院、水科院、灌排中心、南科院、出版傳媒集團、水保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十七)大力推進數字孿生流域建設
95.全力推進七大流域數字孿生整體立項建設。(責任單位:規計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規總院、水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96.完成水利專業模型平臺研發及水文、水動力學、水資源、土壤侵蝕、泥沙動力學、水生態環境、水利工程調度等模型集成應用。(責任單位:國科司、水資源司、全國節水辦、運管司、水保司、農水水電司、防御司、水文司、調水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科院、南科院、科技推廣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97.推動人工智能大模型算法落地應用,提升“2+N”智能業務水平。進一步加強算力建設,同步提高數字孿生水利安全防護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信息中心,政法司、水資源司、全國節水辦、建設司、運管司、河湖司、水保司、農水水電司、防御司、水文司、調水司,水科院、節水中心、出版傳媒集團、水保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十八)大力推進數字孿生水網建設
98.推進第一批國家水網重要結點工程數字化改造,推進水網先導區數字孿生建設,初步構建省級數字孿生水網平臺,提升科學精準安全調度水平。(責任單位:信息中心,規計司、調水司,水規總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99.深化南水北調東中線數字孿生應用。(責任單位:南水北調司,信息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00.加快數字孿生農村供水、數字孿生灌區建設。(責任單位:農水水電司,信息中心、水科院、灌排中心、南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101.加快數字孿生蓄滯洪區建設。(責任單位:防御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十九)大力推進數字孿生工程建設
102.迭代優化三峽、小浪底、丹江口、岳城、尼爾基、江埡皂市、萬家寨、南四湖二級壩、大藤峽、太浦閘等數字孿生成果。(責任單位:信息中心,水資源司、運管司、防御司、三峽司,各流域管理機構,直管工程各管理單位;完成時限:12月31日)
103.推進全口徑在建水利工程數據庫建設。積極推進新建工程竣工驗收同步交付數字孿生工程。(責任單位:建設司、規計司、水資源司、水保司、農水水電司、監督司、防御司、水文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國科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保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六、全面提升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二十)實施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
104.確定流域區域可用水量,完善水資源剛性約束指標體系,發揮年度考核“指揮棒”作用。(責任單位:水資源司、規計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水規總院、發研中心、灌排中心、水資源中心、節水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05.嚴格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管理,強化違規取用水問題查處整改,加快建立取用水領域信用體系。(責任單位:水資源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規總院、水科院、發研中心、水資源中心、南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106.實施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地區、臨界超載地區和不超載地區分類管理。(責任單位:黃委,水資源司,水規總院、水資源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07.完善取水監測計量體系,規模以上取水在線計量數據全面接入全國取用水管理平臺。(責任單位:水資源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科院、灌排中心、水資源中心、南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108.推進農業灌溉機井“以電折水”取水計量。(責任單位:水資源司、農水水電司,信息中心、灌排中心、水資源中心、南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二十一)扎實推進國家節水行動
109.加快推進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2024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20年下降13%。(責任單位:全國節水辦、規計司、水資源司、農水水電司,水規總院、水科院、節水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10.實現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進一步提升。(責任單位:農水水電司、全國節水辦,灌排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11.統籌推進節水載體建設,建立節水型社會建設動態評估與退出機制。(責任單位:全國節水辦、農水水電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水資源中心、節水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12.啟動編制國家節水中長期規劃(2025—2035年)。(責任單位:全國節水辦,各流域管理機構,水規總院、發研中心、水資源中心、節水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13.制修訂合成氨、白酒、銅冶煉、機關、學校等5項以上工業服務業用水定額國家標準,探索用水預算管理試點,研究建立節水統計調查制度。(責任單位:全國節水辦,各流域管理機構,水科院、發研中心、灌排中心、水資源中心、節水中心、南科院、出版傳媒集團;完成時限:12月31日)
114.嚴格用水總量和強度指標管控,推進黃河流域高耗水行業實行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推動全國年用水量1萬立方米以上的工業服務業單位計劃用水管理全覆蓋。(責任單位:全國節水辦、水資源司、國科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水規總院、水資源中心、節水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15.推進南水北調東中線工程受水區全面節水。(責任單位:全國節水辦、南水北調司,長江委、黃委、淮委、海委,調水局、水規總院、節水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16.開展非常規水利用提升行動,非常規水年利用量超過180億立方米。(責任單位:全國節水辦,各流域管理機構,水規總院、水科院、發研中心、節水中心、南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二十二)完善支持節水產業發展政策
117.加強水資源稅改革試點跟蹤評估。(責任單位:財務司、規計司、水資源司,發研中心、水資源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18.深化用水權改革,加快用水權初始分配。(責任單位:水資源司、規計司,水規總院、發研中心、水資源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19.規范開展用水權交易,創新交易形式、擴大交易規模。(責任單位:財務司、規計司、水資源司、農水水電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綜合事業局;完成時限:12月31日)
120.推動實施200項以上合同節水管理項目,推廣“節水貸”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全國節水辦、規計司、財務司,綜合事業局、發研中心、節水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21.鼓勵建設節水科技創新中心和節水產業園區。擴大用水產品水效標識范圍,健全節水認證制度,持續遴選發布水效領跑者。(責任單位:全國節水辦、國科司,綜合事業局、水科院、發研中心、灌排中心、節水中心、科技推廣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七、完善水治理體制機制法治體系
(二十三)全面強化河湖長制
122.健全河湖長制責任體系,壓緊壓實各級河湖長責任,規范河湖長履職行為,著力解決河湖重大問題,確保每條河流都管得好、每個湖泊都護得好。在重大引調水工程輸水干線推行河長制。
加強對河湖長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涉河湖重大問題倒查機制,對履職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推動各級河湖長有名有實、履職盡責。(責任單位:河湖司、政法司、水資源司、監督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河湖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二十四)強化流域治理管理
123.充分發揮流域防總、流域省級河湖長聯席會議等機制作用,強化流域統一規劃、統一治理、統一調度、統一管理。健全流域規劃體系,做好流域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切實發揮規劃指導約束作用。打破一地一段一岸治理的局限,推進流域協同保護治理,強化流域水工程統一調度,實現流域涉水效益“帕累托最優”。(責任單位:各流域管理機構、規計司、建設司、河湖司、水保司、防御司、調水司;完成時限:12月31日)
(二十五)深化水價形成機制改革
124.深入推進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改革,加快完善水價動態調整機制,健全有利于促進水資源節約和水利工程良性運行、與投融資體制相適應的水價形成機制。(責任單位:財務司、規計司、水資源司、農水水電司,發研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25.完善農村供水工程水價形成和水費收繳機制,推進用水計量收費。(責任單位:農水水電司,水科院、灌排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26.根據工程類型、種植結構分類施策,精準定價、配水、計量、獎補,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結推廣第一批試點經驗,適時啟動第二批試點。(責任單位:農水水電司、規計司、財務司、水資源司、全國節水辦,發研中心、灌排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27.建立健全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責任單位:水資源司、規計司、財務司、水文司,水規總院、水科院、發研中心、南科院;完成時限:12月31日)
(二十六)創新拓展水利投融資機制
128.充分利用增發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金融信貸資金,運用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推廣建設一運營一移交(BOT)、設計一建設一融資一運營一移交(DBFOT)、轉讓一運營一移交(TOT)、改建一運營一移交(ROT)等模式,鼓勵和吸引更多社會資本通過募投建管一體化方式,參與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水利基礎設施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探索設立水利投資基金。積極發揮水利投融資企業作用,構建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水利投融資體系。(責任單位:規計司、財務司,發研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二十七)健全水利法治體系
129.加快水法、防洪法修改。(責任單位:政法司、防御司按職責分別牽頭,辦公廳、規計司、財務司、人事司、水資源司、全國節水辦、建設司、運管司、河湖司、水保司、農水水電司、移民司、監督司、水文司、三峽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國科司,各流域管理機構,信息中心、水規總院、水科院、發研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30.推動節約用水條例頒布施行,抓好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配套制度建設,健全重點領域法規制度。(責任單位:政法司、全國節水辦,長江委、黃委,發研中心、節水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31.完善水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充分發揮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作用,強化部門協同、流域協同、上下協同,依法打擊水事違法行為。(責任單位:政法司、水資源司、運管司、河湖司、水保司、農水水電司、監督司、防御司,發研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32.深入實施“八五”普法規劃,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水利問題的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政法司、其他各司局,各流域管理機構,宣教中心、水利報社、出版傳媒集團;完成時限:12月31日)
(二十八)以科技創新推動水利高質量發展
133.加快重大水利科技問題攻關,積極推動全國重點實驗室、部級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等水利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加強成熟適用水利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加大水利科普工作力度。(責任單位:國科司、水資源司、全國節水辦、建設司、運管司、河湖司、水保司、農水水電司、監督司、防御司、水文司、三峽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各流域管理機構,水科院、宣教中心、水利報社、南科院、出版傳媒集團、水利學會、科技推廣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34.聚焦水文、水資源、水工程等重點領域,加快完善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的水利技術標準體系,推動優勢領域國際標準制定。(責任單位:國科司、規計司、水資源司、全國節水辦、建設司、運管司、河湖司、水保司、農水水電司、移民司、監督司、防御司、水文司、三峽司、南水北調司、調水司,信息中心、水規總院、水科院、灌排中心、節水中心、南科院、出版傳媒集團、國際小水電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35.強化水利計量管理,籌建水利行業國家專業計量站。(責任單位:國科司、水資源司、水保司、水文司,水科院、南科院、水保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136.加強水利多雙邊交流合作,抓好中國支持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八項行動水利任務落實,積極推進“小而美”民生水利項目。(責任單位:國科司、財務司、水資源司、全國節水辦、農水水電司、防御司、水文司,信息中心、水規總院、水科院、宣教中心、水利報社、灌排中心、南科院、出版傳媒集團、水利學會、國際小水電中心、中國水利博物館、國際交流中心、瀾湄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八、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二十九)強化政治引領
137.堅持“第一議題”制度,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堅定不移踐行習近平總書記治水思路和關于治水重要論述精神,持續鞏固深化主題教育成果,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貫徹執行黨中央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不打折、不變通、不走樣。推進政治機關建設,積極開展模范機關創建。加強對廣大青年的政治引領。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持續深化中央巡視整改和審計整改。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和國家安全工作責任制?!藏熑螁挝唬簷C關黨委(黨組巡視辦)、辦公廳、財務司、其他各司局各單位;完成時限:12月31日〕
(三十)全面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
138.堅持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堅持黨建和業務深度融合,深入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深化“四強”黨支部創建,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充分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統籌抓好工會、共青團、婦女、統戰、雙擁、僑聯等工作?!藏熑螁挝唬簷C關黨委(黨組巡視辦)、離退局、其他各司局各單位;完成時限:12月31日〕
(三十一)培養造就高素質水利干部人才隊伍
139.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選人用人正確導向,突出把好政治關、廉潔關,努力建設忠誠干凈擔當、堪當水利高質量發展重任的高素質專業化水利干部隊伍。持續加強領導班子建設,選好配強“一把手”,增強班子整體功能。健全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常態化工作機制。完善考核評價體系,激勵干部敢擔當、勇作為?!藏熑螁挝唬喝耸滤?、機關黨委(黨組巡視辦);完成時限:12月31日〕
140.加快建設水利戰略人才力量,實施卓越水利工程師培養工程,加強水利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完善人才激勵政策體系,讓水利事業激勵水利人才,讓水利人才成就水利事業。(責任單位:人事司、財務司、國科司,科技推廣中心、人才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三十二)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反腐
141.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著,精準發力、持續發力,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查處“靠水吃水”腐敗問題,堅決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常態長效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續深化糾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強化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招投標、水利資金管理使用、水利建設市場資質管理等重點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深化巡視巡察工作,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涵養新時代水利人的浩然正氣?!藏熑螁挝唬簷C關黨委(黨組巡視辦)、其他各司局各單位;完成時限:12月31日〕
142.堅持黨性黨風黨紀一起抓,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契機,全面加強紀律建設,以案為鑒,認真抓好集中性紀律教育、警示教育?!藏熑螁挝唬簷C關黨委(黨組巡視辦)、其他各司局各單位;完成時限:12月31日〕
143.加快推進水文化建設,保護、傳承、弘揚中華優秀水文化?!藏熑螁挝唬恨k公廳、國科司、機關黨委(黨組巡視辦),各流域管理機構,水科院、宣教中心、水利報社、出版傳媒集團;完成時限:12月31日〕
144.改進創新水利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藏熑螁挝唬簷C關黨委(黨組巡視辦);完成時限:12月31日〕
145.扎實做好綜合政務、財務審計、監督管理、水庫移民、離退休干部、后勤保障等工作。凝聚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的智慧和力量。(責任單位:辦公廳、財務司、移民司、監督司、離退局,信息中心、機關服務局、預算中心;完成時限:12月31日)
      寧波子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安全生產咨詢及信息化服務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深耕水利安全生產領域十余年,目前已擁有公司主營“咨詢+信息化+數智安全平臺”三大系列十余項產品和服務,如:.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管理系統、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管理系統、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管理系統、水利安全生產責任險業務管理系統、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系統、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建設咨詢服務、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咨詢服務、安全生產責任險第三方咨詢服務、安全生產元素化管理咨詢服務、安全生產現場巡檢服務、數智安全平臺,為政府、企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等提供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數智化整體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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